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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不能游离于社会规则之外

来源:珠海文明网 编辑:gdzh_jinqz

  针对一名女乘客进入疑似飞行中的客机驾驶舱的照片,桂林航空昨天通报称,确认该事件发生于2019年1月4日桂林航空GT1011桂林-扬州航班。针对机长违反民航规章让无关人员进入驾驶舱的行为,桂林航空决定对当事机长处以终身停飞的处罚,对于涉事的其他机组成员处以无限期停飞并接受公司进一步调查。民航桂林安全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民航桂林安全监督管理局会在进一步调查后,发布如何处罚的通告。(11月5日 《北京青年报》)

  “网红”是对互联网红人的称呼。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让更多人有了在广阔舞台上展示自我的机会。大型视频和直播互联网平台的建立,也让各种“网红”随之而诞生。“网红”的特点是,成功往往具有偶然性,但成功的成本相对较低,且成功之后带来的网络知名度和广告收益非常可观。可以说,借助于互联网平台,可能每天都有“网红”在产生,也可能每天都有“网红”在快速衰落。

  互联网规则的完善和竞争的激烈,使得“网红”的产生不再容易。一方面,网络直播和网络展示平台越来越多,这也意味着更多的竞争者和成熟型“网红”出现,新“网红”产生更加不易;另一方面,在各个领域,已经有“网红”们占据市场一席之地,新“网红”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越来越成熟的互联网市场和越来越激烈的竞争,使得很多网民要想成为“网红”,晋级之路上充满艰辛。

  面对激烈的市场角逐,很多“网红”们为了出名,选择“剑走偏锋”。有的网民在网络上分享具有危险性的实验,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社会伤害;有的网民选择一些极限运动,结果造成了自我伤害。还有的网民,如同本新闻中的女乘客一般,选择越过社会规则和法律底线对一些特殊行业的规则乃至法律进行挑战。本新闻中涉事女乘客的行为,看似是一起无意间触碰社会规则的任性行为,实际上却反映了当前“网红”群体面临的尴尬处境和法律试探。

  互联网创意无限,但“网红”不能游离于社会规则和法律底线之外。个别网红的越界行为,不仅仅会造成“破窗效应”,导致公众盲目模仿,更会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对待“网红”群体,既要加强对其的行为规范约束和法律意识培养,更要形成完善的行业约束机制。与此同时,对相关平台,也要加强教育和约束,各方都承担好责任,才能够让“网红”成为社会上正能量的代言人。(苏小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