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线旅游市场快速增长,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的数量不断增多,在方便公众出游的同时也促进了旅游消费,但也有一些在线旅游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给行业带来负面影响。为规范市场秩序,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针对“大数据杀熟”等违规使用用户数据信息的问题,此次出台的《规定》提出明确要求,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9月11日 《人民日报海外版》)
大数据的使用,便利了人们的生活。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中,大数据正在逐渐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通过综合数据在网络平台上的集合,一方面减少了信息的失真度,让人们能够通过网络平台看到更多的信息;另一方面,也便利了消费者的选择。当人们的选择越来越多的时候,网络平台的价格透明度也随之而增高。大数据,让人们的选择更多样化,让人们的选择性价比更高。
大数据使用越来越普遍,“大数据杀熟”的现象也随之产生。所谓“大数据杀熟”,指的是网络上商家及平台通过获取个人使用相关软件或者浏览相关网页,掌握个人喜好,从而有选择性地提高某些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这也就导致,消费者会经历很奇怪的现象:一是,自己经常看的相关商品会经常性地得到推荐,而自身本身并没有在某些渠道登记;二是,自己在出行等服务中,如果经常看某一个日期的某个航班,航班的价格会随之而提升。
商家、平台或者软件通过“大数据杀熟”的行为,不仅仅有侵犯用户个人隐私的问题,更在腐蚀着社会公众对于网络平台的信任度。“大数据杀熟”侵犯了用户的个人隐私,其本身的行为构成了违规使用用户数据信息的问题;而基于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并根据消费者消费数据的使用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让用户在不平等交易中,逐渐对于平台乃至对于大数据平台失去信任。
整治“大数据杀熟”,需要法律手段,也需要建立有效的监督和查处机制。通过出台《规定》,能够规范在旅游领域大数据杀熟的行为,但与此同时,光靠一纸规定而没有实质上的惩罚措施,很难遏制这种行为。社会上需要形成拒绝“大数据杀熟”的合力,通过公众监督、法律保障、制度保障,让大数据真正便利于民。(苏小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