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建设是保障社会成员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今年9月,国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无障碍建设高质量发展迎来有力保障。以法治力量护航无障碍建设,也是珠海所做出的选择。
2022年《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出台以来,社会各界对无障碍城市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强,据统计,目前珠海市民对“无障碍城市”概念的知晓率已达90%。在此过程中,珠海将无障碍城市建设与文明城市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媒体监督与调研、检察公益诉讼、适老化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加快提升设施建设水平,完善各项制度设计,推动无障碍理念深入人心,让“有爱无碍”成为珠海打造民生幸福样板城市、高质量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的重要抓手。
①与文明城市建设相结合
加强理念宣传、设施建设
打造文明、包容的城市环境
“自己坐上轮椅后,我才知道残障人士日常出行有多么不容易。”今年7月,在珠海“有爱无碍”无障碍城市嘉年华活动期间,市民刘先生参与现场互动,体验了肢残人士出行的场景。“这场活动让我进一步理解了无障碍城市建设的重要性,我感觉收获很大!”活动的开展,是珠海近年来将无障碍城市建设与文明城市建设有机结合的一个缩影。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珠海持续将无障碍理念融入文明理念宣传,推动市民积极参与无障碍城市建设进程。
与此同时,珠海还把无障碍建设列入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标准、“民生微实事”等项目,推动各类场所新建、改造了一批无障碍设施,为全市2.4万残障人士提供便利,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幸福感、获得感。
“无障碍建设不仅使我们的出行更加便捷,也让城市环境更加文明、包容。”今年8月,在斗门区“市民文明日”活动期间,肢残人士罗先生受邀体验了区内多个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向各场所管养单位提出建议。“希望珠海能在这方面能做得更好,让更多残障人士有机会走出家门、融入社会。”
②与数字化城市管理相结合
与“随手拍”“数字城管”联动
对市民有求必应、有诉必回
“这条盲道缺了一块砖,影响行人安全!”2022年底,有市民通过“文明珠海随手拍”平台反映,金湾区红旗镇一条市政道路的盲道出现破损。经平台转派、处理,相关单位立即对该盲道进行修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信息化平台收集、解决问题,已成为珠海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手段。在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发展的背景下,珠海积极探索运用全市各类信息化平台,提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的信息互联互通水平,实现对市民诉求的“有求必应、有诉必回”。为持续完善问题反馈机制,珠海发动广大市民通过“文明珠海随手拍”“珠海城市管家”等平台,积极反映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达标、管养不到位等问题,敦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
为构建精细化工作模式,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与珠海市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展开合作,探索发挥“数字城管”平台信息化、网格化、精细化的优势,力求实现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的全方位监管,提升无障碍城市建设水平。
③与媒体监督与调研相结合
开展“无障碍城市建设深调研”
加快推动公共场所整改
无障碍城市建设关乎全体社会成员,离不开各界的支持、参与。近年来,珠海通过与媒体深度融合,创新运用媒介功能,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对无障碍城市建设法规、标准的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无障碍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2021年以来,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南方都市报等单位持续开展“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深调研”,对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开展走访调查,发布《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蓝皮书》,在推动一批场所整改问题的同时,为《条例》立法工作奠定基础。
随着时间推移,“深调研”已成为集调研、宣传、培训、监督、研究等内容为一体的大型课题项目,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目前,“深调研”累计走访168个点位,分析无障碍设施问题超过900处,对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与单位开展了专题培训,成功推动一批公共场所开展无障碍改造。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四级调研员成文锋表示:“‘深调研’立足珠海实际情况,以扎实的作风、务实的举措,协助相关单位排查问题、解决问题,对珠海无障碍城市建设工作起到了极大推动作用。”
④与检察公益诉讼相结合
检察机关开展专项监督行动
补强无障碍城市建设薄弱环节
检察公益诉讼是推动解决无障碍建设堵点、难点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2021年,珠海市检察院结合《珠海市无障碍环境蓝皮书》反映的问题,立案办理了31件公益诉讼案件,开展诉前磋商14件次,发出检察建议书7份,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无障碍设施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
随着国家、珠海无障碍建设法规均将检察公益诉讼列入保障措施,珠海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力度,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监督行动,补强无障碍城市建设薄弱环节,为市民创造更加良好的生活环境。《条例》出台以来,珠海全市检察机关针对无障碍城市建设,共立案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件,其中市检察院2件,香洲区检察院6件,斗门区检察院5件,金湾区检察院6件;全市检察机关累计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份,开展磋商13件。
⑤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
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
明确老年服务设施要满足无障碍标准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提出:无障碍环境建设应当与适老化改造相结合。当前,珠海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已超过20万人,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如何落实法律规定,让无障碍城市建设惠及更多社会成员,已成为珠海亟须解决的问题。
对此,珠海作出了一定的前瞻规划。今年2月出台的《“十四五”珠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要求贯彻落实老年服务设施、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建设标准,确保新建、改建设施满足适老化和无障碍要求。
依据今年出台的《珠海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等文件,珠海正有序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让无障碍城市建设与适老化改造同步推进。
当前,珠海正以协同共治的理念与举措,加快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走深走实。在积极筹备创建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的背景下,珠海如何进一步落实相关法规、标准,让“有爱无碍”切实惠及弱势群体、造福全体市民,值得深入思考与研究。(来源:南方都市报)